上海茸兴实业有限公司:
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张晓慧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一案(案号:松劳人仲(2023)办字第596号)。现申请人申请撤诉,经本会研究,同意撤诉。依照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规定,向你单位公告送达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